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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生部颁布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

中经BP社》 ( 日期:2005-07-01 13:42)

  医生外出会诊不能直接收钱

  发布:卫生部——《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》

  内容:从7月1日起,医生外出会诊不能再直接收钱了。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,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等原因,需要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时,经治科室应当向患者说明会诊费用等情况,征得患者同意后,报本单位医务管理部门批准。

  医生外出会诊时所取得的报酬将由其所属医院支付,其本人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。

  医疗机构违反本规定的,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。医师违反规定擅自外出会诊或者在会诊中违反规定的,由所在医疗机构记入医师考核档案;经教育仍不改正的,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。

  点评:保护患者、医师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。

来源:中国医院投资管理网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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