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十届全国人民
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《关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》指出:2007年要完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,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。
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,落实经费保障措施,方便群众防病治病,减轻医疗费用负担。继续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。大力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。抓紧研究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政策措施。
《报告》指出,2007年要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,尽快使城镇基本养老、基本医疗和工伤保险覆盖到各种所有制企业,稳步扩大、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,开展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,大力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工作。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范围要扩大到全国80%以上的县(市、区),人口自然增长率要控制在7.5‰。
《报告》指出,2006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得到加强。安排国债资金27亿元,地方配套17亿元,支持了5436所乡镇卫生院和672所县医院、县中医院、县妇幼保健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。覆盖全国大中城市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初步形成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已有4.1亿人,以县为单位的覆盖率达到50.7%。人口自然增长率5.28‰。同时,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增加1162万、1954万、539万、1757万和1038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