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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经理人www.icxo.com报道,
“医院空调开放就收费,不开放就不能收费。”5月17日,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获悉,从本月起,首府患者住院时就可以不用再掏空调方面的“冤枉钱”了。
据了解,2005年时,我区曾就医疗机构中央空调收费问题出台过相关收费标准:单人间每个床位每天10元,双人间每个床位每天6元,多人间每个床位每天4元。但因没有对收取空调费的时限进行明确规定,有些医疗机构不论中央空调系统是否在运行,长年都在向住院者收取此项费用,增加了患者的负担。特别是乌在鲁木齐,空调开放的时间很短,空调停止使用了,医院还在收取住院者的空调费,很不合理。
从本月起,凡在乌鲁木齐地区所有的医疗机构在提供中央空调服务,收取空调费时,夏季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,即6月1日至8月31日;冬季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,即10月15日至次年4月15日,中央空调系统未运行时不得收费。其他地区中央空调的收费时间由地、州、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,并向社会公布。
来源:新疆新闻在线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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